几天前,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处老旧居民楼,加装了电梯并投入使用。与众不同的是,这部电梯由电梯公司投资代建,采用了“居民申请、免费安装、有偿使用”的模式。居民使用电梯可按次缴费,或者申办月卡年卡,有人将其称为“共享电梯”。
多层住宅增设电梯,一直以来都是难题,最难过的关口就是资金关。一来一次性投入较大,二来不同楼层难以在费用分摊上达成一致。面对兴建电梯等公共设施的资金难题,人们常有的想法是由政府补贴投入,一旦事情办不成,常常被归因于政府不作为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石景山这部刚刚投入使用的“共享电梯”,不光是解决了一处楼房的居民上下楼问题,它还为公共设施的兴建提供了新的思路。
为克服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资金问题,各地的政府没少下功夫,但最关键的投入收益对等问题,并没有很好地解决。比如,2015年住建部和财政部联合下文,同意老旧小区电梯改造使用专项维修资金;又比如多个地方政府为推动电梯加装,推出了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财政补贴。由于都涉及使用公共资金,但不同楼层居民得到的收益不同,补贴或变相补贴的方式遭到了有关公平性的质疑。
相比之下,“代建租用”模式下的“共享电梯”,就利用了最简单的“谁投入谁受益”的原则。一方面,一楼用户不交钱,二楼到六楼每月缴纳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费用;另一方面,居民缴纳的费用由电梯企业收取,用以弥补建设电梯的投资以及日后的维护保养。缴纳了费用的住户享受到了服务,电梯企业也能从中获取长期回报。如此一来,投资主体和用户可谓实现双赢,也有助于这一模式的推广。
与之类似的模式,其实并不是新鲜事物,最明显的例子,就是最近一两年流行起来的共享单车,石景山的这处电梯被称为“共享电梯”,正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两者的共同之处。这一模式给人的启示就是,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,也可以由市场化的经营主体投资建设。要知道,设施或服务的“公共性”是从使用端来讲的,至于供给主体是谁,没必要非得限制在公共机构。诺奖得主科斯就有过这样一个惊人的发现,17世纪英国沿岸新增的灯塔,都是船主建立的,负责海洋业务的领港公会贡献了0座。
当然,“共享电梯”的投入使用,并不能说明政府和公共机构就没有作用,相反,它们的角色还很重要。在电梯的兴建过程中,施工方案的确定以及安全性的评估,由当地建委做出;居民意见的征求和代建模式的选定,离不开社区居委会的居中协调。也正是因为各个机构各司其职,为电梯企业铺平了道路,才有了人们现在能够看到的多赢局面。换句话说,针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两道关口,过资金关可以交给市场,但过协调关还是离不开政府等公共机构的主动作为。
一部“共享电梯”看似很小,却涉及到利益协调、资金引入等方方面面。不妨把它当做一个标本来解剖,从中能够得到不少有关公共治理的启示。